澳洲移民

澳洲國家創新簽證 NIV 858 與商業投資移民現況(2026 指南)

全面解析澳洲國家創新簽證(National Innovation visa,subclass 858)的申請資格、EOI 邀請制流程、部長指令第 120 號的四大優先次序、簽證費用,以及商業創新與投資計劃(BIIP)於 2024 年 7 月 31 日永久關閉後的退款與過渡安排,助高成就人士規劃澳洲永久居留。

更新於 約 7 分鐘閱讀依據官方法例整理
重點摘要澳洲國家創新簽證(subclass 858)是現時主要的創新類永久居留通道,採邀請制並按部長指令第 120 號分四級優先處理;商業創新與投資計劃(BIIP)已於 2024 年 7 月 31 日永久停止接受新申請。

澳洲的商業投資移民版圖在 2024 年經歷了一次根本性重組:沿用多年的商業創新與投資計劃(Business Innovation and Investment Program,BIIP)已永久關閉,現行創新類永久居留通道則以面向全球頂尖人才的國家創新簽證(National Innovation visa,subclass 858)為主。對於具備國際級成就的研究人員、創業家、創新投資者、運動員及藝術文化人士而言,NIV 858 是現時進入澳洲並直接取得永久居留的核心創新類通道。本文將以 2026 年 10 月的最新資訊,系統梳理 NIV 858 的資格、流程、費用,以及 BIIP 關閉後的退款與過渡安排。

澳洲移民規劃水平:NIV 所處的位置

根據內政部公布的規劃水平,澳洲 2026-27 年度永久移民計劃總額為 185,000 個名額,與 2024-25 及 2025-26 年度相同。其中技術移民類別佔 132,240 個名額(約 71%),家庭類別佔 52,460 個(約 28%),特殊資格類別為 300 個。

在技術類別之下,與本文最相關的是「Talent and Innovation」(人才與創新)類別,2026-27 年度規劃水平為 3,500 個名額。其他技術子類別包括:Skilled Independent 21,090 個、Employer Sponsored 58,040 個、Regional 14,110 個、State/Territory Nominated 35,500 個。值得注意的是,2026-27 年度計劃優先考慮境內移民,共 129,590 個名額分配予已身處澳洲的移民,另有 300 個特殊資格名額。

換言之,NIV 858 所屬的人才與創新類別在整體計劃中名額有限且競爭激烈,申請人必須在「國際公認的傑出成就」這一門檻上有充分準備。

甚麼是國家創新簽證(NIV subclass 858)?

NIV 858 是一個僅限邀請制的永久簽證,對象為在國際上享有公認傑出及卓越成就紀錄的優秀人才。該簽證於 2024 年 12 月 6 日起,透過《Migration Amendment (National Innovation Visa) Regulations 2024》取代並重塑了原有 Global Talent visa 的架構。

目標人群涵蓋已建立地位及新興領袖,內政部列舉的例子包括:全球研究人員、創業家、創新投資者、運動員,以及藝術創意人士。

核心資格條件

  • 擁有在專業、體育、藝術,或學術與研究領域國際公認的傑出及卓越成就紀錄;
  • 須由一名在申請人專長領域享有全國聲譽的提名人提名;合資格提名人包括澳洲公民、澳洲永久居民、合資格的紐西蘭公民,或澳洲機構;
  • 必須先提交意向書(EOI),獲內政部邀請後方可申請;
  • 可於澳洲境內或境外申請,但不得在入境審查(immigration clearance)期間提出;
  • 獲邀後須於邀請日起 60 天內遞交 subclass 858 申請,並隨申請一併提交 Form 1000 提名表。

簽證持有人可享有的權利

NIV 為永久簽證,持有人可以:永久居留澳洲;工作及讀書;登記參加 Medicare;擔保親屬;5 年內自由出入境;以及在符合資格時申請入籍。

部長指令第 120 號:四大優先次序

內政部指出,部長指令第 120 號(Ministerial Direction No. 120)訂明 NIV(及前 Global Talent/前 Distinguished Talent subclass 858)的處理優先次序及「卓越成就指標」。EOI 將按以下四級優先次序獲考慮邀請:

優先級別 適用對象
優先 1 任何領域的卓越候選人:全球頂尖專家,以及獲國際「頂尖領域」(top of field)獎項者
優先 2 由澳洲政府專家機構或州/領地政府機構以核准的 Form 1000 提名的任何領域候選人
優先 3 第一梯隊(Tier One)領域的卓越候選人:關鍵技術(Critical Technologies)、可再生能源及低排放技術、健康產業
優先 4 第二梯隊(Tier Two)領域的卓越候選人:農業食品與農業科技、國防能力與太空、教育、金融服務與金融科技、基礎建設與運輸、資源

提示: 若你的專長落在第一梯隊領域(關鍵技術、可再生能源與低排放技術、健康產業),或能取得政府機構的 Form 1000 提名,你的 EOI 將落入較高的優先級別,獲邀機會相應提高。規劃提名策略時,應以此優先架構為起點。

申請流程:由 EOI 到永居

  1. 確認領域與成就定位:檢視自身在專業、體育、藝術或學術研究領域是否具備國際公認的傑出成就紀錄,並判斷所屬領域在部長指令第 120 號下的優先級別。
  2. 物色合資格提名人:尋找一名在你專長領域享有全國聲譽的澳洲公民、永久居民、合資格紐西蘭公民或澳洲機構,準備 Form 1000 提名。
  3. 提交 EOI:透過內政部的 NIV 通道提交意向書。EOI 是強制步驟,自提交日起 2 年內有效,期間內政部可能發出邀請。
  4. 獲邀後 60 天內遞交申請:接獲邀請後,須於邀請日起 60 天內遞交 subclass 858 簽證申請,並同時提交 Form 1000 提名表。申請可在境內或境外遞交,但不得在入境審查期間提出。
  5. 接受實質審核:內政部明確表示,獲邀並不代表資格已獲預先評估;遞交後當局會就申請的條件及支持證據作實質審核。
  6. 獲批後規劃入籍:取得永居後,如符合條件可按《Australian Citizenship Act 2007》下的入籍要求申請入籍。

費用與處理時間

截至 2026 年 10 月,NIV 858 主要申請人於網上遞交、不帶家庭成員的基本簽證申請費(VAC)估計為 AUD6,235。此估計以 2026 年 10 月 4 日為遞交日期計算,並未包括第二期費用、信用卡附加費、體檢、無犯罪紀錄證明等開支。另外,由 2026 年 7 月 1 日起,多個簽證頁面註明合資格的太平洋島國及東帝汶公民遞交有效申請可享較低費用,這屬優惠安排,與標準 VAC 不同。

至於處理時間,內政部的簽證處理時間頁面僅屬參考性質:官方明言有關指南反映近期已決定的申請,並非針對個別申請的具體時限。因此申請人應以自身的優先級別及證據質量作心理預期,而非依賴任何固定時間表。

注意: EOI 的 2 年有效期是硬性安排。若 EOI 到期仍未獲邀,需要重新提交;而獲邀後的 60 天遞交期限同樣嚴格,逾期即失效。兩個時間節點都應納入你的申請時間表。

商業投資移民(BIIP)現況:永久關閉與退款安排

對於習慣以「商業投資移民」理解澳洲移民的讀者,以下變化必須清楚掌握:

  • 2024 年 7 月 31 日:商業創新與投資計劃(BIIP)永久停止接受新申請。關閉前已遞交的申請會繼續按規劃水平及處理優先次序處理。
  • 退款安排:於 2024 年 7 月 31 日或之後撤回申請的 subclass 188 商業創新(Business Innovation)、投資者(Investor)、重大投資者(Significant Investor)及創業家(Entrepreneur)類別申請人,或可獲簽證申請費(VAC)退款;延期類別(extension streams)不獲退款。
  • 現況定位:現時剩餘的商業/投資類永久移民途徑,並非一個開放式的 BIIP 名額池——現行的創新類通道是僅限邀請的 NIV 858,而舊有 BIIP 及 subclass 132 相關事宜,僅限於關閉前申請人的處理及退款安排。

換言之,過去單純以投資金額作為主軸的規劃思路已不適用於澳洲新申請;今日的創新類移民講求的是個人成就與對澳洲的戰略價值,而非單純的資金門檻。

法律依據

NIV 858 及相關移民制度的法律基礎如下:

  • 《Migration Act 1958》:澳洲移民制度的主體法例,規管入境、居留、簽證取消、遣送、擔保及移民協助服務的監管;其第 3 部確立移民代理的監管制度。
  • 《Migration Regulations 1994》:載有各簽證子類別、申請條件、各附表、計分機制、擔保及提名條件,以及用以審批申請的簽證條件。
  • 《Migration Amendment (National Innovation Visa) Regulations 2024》:自 2024 年 12 月 6 日起將 subclass 858 更名及重塑為國家創新簽證的修例法文書。
  • 部長指令第 120 號(Ministerial Direction No. 120):內政部指明其訂定 NIV/前 Global Talent/前 Distinguished Talent subclass 858 的處理優先次序及卓越成就指標。

常見失敗原因與避免方法

  1. 成就證據不達「國際級」門檻:NIV 要求的是國際公認的傑出及卓越成就,僅有本地認可或行業內普通資歷並不足夠。應以國際獎項、頂尖領域認可、高影響力成果等客觀證據建立檔案。
  2. 提名人資格或聲譽不足:提名人必須在申請人專長領域享有全國聲譽。若提名人的聲譽與申請人領域不相關,提名難以發揮作用。應尋找領域內真正具全國地位的個人或機構。
  3. EOI 定位與優先次序錯配:未能清晰對應部長指令第 120 號的優先類別(例如屬 Tier One 領域卻未突出相關成就),會令 EOI 在競爭中處於劣勢。
  4. 錯過 60 天遞交期限:獲邀後未能在 60 天內連同 Form 1000 遞交申請,邀請即告失效。獲邀前應預先備妥文件。
  5. 誤以為獲邀等於獲批:內政部明確表示邀請不代表資格已獲預先評估。遞交後仍須以完整、一致的證據支持申請,切勿因獲邀而鬆懈。
  6. 仍以舊 BIIP 思路規劃:以為可以循投資金額途徑申請永居——BIIP 已永久關閉,新申請人應改為評估 NIV 或其他技術類途徑(例如 澳洲僱主擔保簽證)。

總結

2026 年的澳洲創新類移民格局已十分清晰:BIIP 於 2024 年 7 月 31 日永久關閉後,國家創新簽證(subclass 858)成為高成就人士直接取得澳洲永居的主要創新類通道。它採邀請制、要求提名人提名、按部長指令第 120 號的四級優先次序處理,並設有 EOI 2 年有效期及獲邀後 60 天遞交期限等關鍵時限。2026-27 年度人才與創新類別僅有 3,500 個名額,競爭聚焦於證據質量與優先級別的精準定位。若你的條件更適合其他途徑,也可比較 澳洲技術獨立簽證 或參閱 各國移民途徑比較,亦可瀏覽我們的 澳洲移民總覽 及 國家創新簽證專頁。

本文為一般資訊,並非移民法律意見;個案請諮詢澳洲註冊移民代理(OMARA 註冊)或澳洲執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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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商業投資移民(BIIP)還可以申請嗎?

不可以。商業創新與投資計劃(BIIP)已於 2024 年 7 月 31 日永久停止接受新申請;關閉前已遞交的申請會繼續處理,符合條件的 subclass 188 退案申請人或可獲簽證申請費退款,但延期類別除外。

國家創新簽證 NIV 858 是否需要先提交 EOI?

是。申請人必須先透過 Home Affairs 提交意向書(EOI),EOI 自提交日起 2 年內有效,期間內政部可能發出邀請;獲邀後須於邀請日起 60 天內遞交簽證申請。

NIV 858 的提名人有甚麼要求?

申請人須由一名在申請人專長領域享有全國聲譽的提名人提名,提名人可以是澳洲公民、澳洲永久居民、合資格的紐西蘭公民或澳洲機構,並須提交 Form 1000。

NIV 858 的簽證申請費是多少?

截至 2026 年 10 月,主要申請人於網上遞交、不帶家庭成員的基本簽證申請費估計為 AUD6,235;此數字未包括第二期費用、附加費、體檢及無犯罪紀錄等開支。

獲邀申請 NIV 是否代表一定符合資格?

不是。內政部明確表示,獲邀並不代表資格已獲預先評估;遞交申請後,當局仍會根據申請本身的條件及證據作實質審核。

本文資訊截至 2026-10-04。移民法例及政策經常修訂,遞交申請前請以官方最新公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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